中医正确的诊断,是对疾病进行论治的前提。 辩证,是诊断疾病的一系列方法,是从整体观点出发的,系统的采用归纳法的一种诊断学;论治,是根据诊断结果而选择最佳的治疗方案和运用方药。在中医的辩证过程中,注意到疾病发生的两种要素:一为邪正的斗争;二为阴阳对立面的失却平衡(阴阳偏盛偏衰)。 人是一个整体,表里相连。内部的变化,必然反映到表面神、色、形、态、感觉的异常。“有诸内必形诸外”,这是必然的规律。医者通过四诊便可观察到病情的性质和变化的状况。根据中医的八纲辨证、三焦辩证等原则,当可知道病邪的属性,邪正的盛衰,病位之所在,疾病的轻重浅深。从四诊所收集到的资料,首先要求详尽准确,进而运用中医上述有关的理论予以分析、比较、归纳、辨别其真伪,分清其标本缓急,认明邪正斗争的形势,作出正确的诊断,这就是中医辩证的根据。 辩证明确后,便应定出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案。从大体上来说,则为“热者寒之,寒者热之,虚者补之,实者泻之”根据不同的病位选方命药。如肺热者则清肃肺金;肾阳虚者则温补肾命;肝气郁结者则舒肝解郁;脾气下陷者则升举脾阳等等。但是疾病往往是复杂的,并不断的变化着。如虚中有实,实中有虚,上热下寒,上寒下热,真寒假热,真热假寒,表寒里热,表热里寒,表虚里实,表实里虚,肺心同病,肝木乘脾等等,不一而足。这些情况,在辩证时首先要认识清楚,治法上要分清主次,处方用药时尤应慎重考虑,务求配伍得宜,有主有次,标本缓急,多方兼顾,庶能收到预期效果。治法为什么要“论”?即讨论之意。要我们在头脑中经过深思熟虑,细致推敲,然后定出方案,选用恰当的药来加以治疗。不能“相对斯须,便处方药”,马虎从事。 除上述的大法外,还提出了“异病同治”和“同病异治”以互相配合,这是根据“理”和“法”提出来的。因为不同疾病,可以表现为相同的病机和相同的证候,由于各人的体质不尽相同,疾病的阶段有异,则病机、病情不会完全一样,甚或相反,故治法亦当有所区别。 致病之目的,不外尽快把致病因素予以排除,把受影响或受破坏的生理常态尽快恢复。前者称为“祛邪”,后者属于“扶正”。祛邪以扶正,殊途而同归。但运用时应根据邪正斗争的形势而有所选择,主次先后,应有分寸。是祛邪以扶正,还是扶正以祛邪,要按邪正双方的盛衰和斗争的情况来决定。邪去则正安,扶正足以祛邪。该采用那种战略战术为恰当,在乎医者统观全局、洞察秋毫而正确掌握和灵活运用。 这就是中医辩证论治的大法,我治疗中心的药也就是根据以上法规而研制的系列药。所以对不能前来的患者,要问清病情(提交病例)方可正确的指导患者的用药。能用一种药解决病疾的,绝不用两种药来增加患者经济负担。但如有杂症的患者绝不迁就、姑息,任凭患者自行选药。掌握用药宗旨,不失损名败风原则。